院属各行政班级、院学生会自律督导部、各辅导员老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全力建设“四个一师”,切实提高学校服务育人水平,营造催人奋进的公寓文化氛围,依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六进公寓”实施办法》及《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条例》《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文明寝室建设“七条”规定》等文件规定,按照“文明整洁、学风优良、和谐互助、安全有序”的建设目标,全面推进“思想引领进公寓、文明修养进公寓、优良学风进公寓、心理辅导进公寓、党团组织进公寓、自我管理进公寓”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我院在学校学工部和校团委指导下,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生公寓2024年先进集体与优秀个人的评定活动。为使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选类别
文明标兵寝室、学习标兵寝室、综合示范寝室3类先进集体,学生公寓学雷锋优秀志愿者、文明公寓创建工作积极分子2类优秀个人。
二、评选数量
先进集体 |
优秀个人 |
文明标兵寝室(间) |
学习标兵寝室(间) |
综合示范寝室(间) |
学生公寓学雷锋优秀志愿者(个) |
文明公寓创建工作积极分子(个) |
4 |
3 |
3 |
4 |
5 |
三、评选条件
1.文明标兵寝室
(1)每间备评寝室准备三张以上相片存档,相片要求:明亮、清晰的相机拍摄原图,拍摄角度板正,至少包括从门口到阳台角度相片一张、从阳台到门口角度相片一张、单人床位(或单侧两人位、三人位)一张。
(2)遵规守矩,严格执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条例》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文明寝室建设“七条”规定》,寝室内文明整洁。
(3)营造氛围,寝室生活环境建设和谐互助,团结友爱,乐于助人,热爱集体,爱护公物。
(4)崇尚劳动。
(5)知书达礼,与人为善,礼貌待人,仪表、言谈、举止得体,着装、称呼、问候、交谈、介绍、握手、行为动作等礼仪内容符合大学生身份,容貌形象健康、舒适。
(6)内务达到以下要求:
①寝室卫生方面
A 寝室内地面干净整洁,无杂物,不乱丢乱扔垃圾,生活垃圾每天早晚及时处理。门窗、玻璃、镜子定时清洗,整洁明亮,无灰尘、无蜘蛛网等。
B桌椅、床铺、衣柜干净整洁,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归类摆放有序,不乱搭衣物。
C寝室成员被子、枕头叠放整齐,同向摆放,床单平整,床上不堆放杂物。鞋类统一放桌底或鞋架,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无异味。
D个人生活用品,箱包等物品摆放整齐,公共物品摆放规整有序,不存放、堆积各种包装盒,包装袋等。
②公共卫生方面
A 洗漱间(台)干净整洁,毛巾、洗漱用品悬挂整齐、摆放整齐。
B 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及时清洁无异味。
C 阳台干净整洁,不堆积杂物,洗晾衣物鞋子悬挂整齐、摆放整齐。
D 卫生间干净整洁,无异味。墙面、水管、淋浴头、厕所等干净清洁;沐浴用品摆放整齐。
E 不在楼道或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摆放物品,如垃圾、雨具、鞋架、画架、电动车、晾衣架以及其他物品等。
(7)寝室成员现无纪律处分。
2.学习标兵寝室
(1)制定学生公寓学风建设制度,有学习任务清单、必读书目清单、周学习清单等。
(2)主动参与学业导师、专业教师进公寓的指导、辅导。
(3)回归学习主业,严格执行学生公寓学习制度,周日至周四19:00—21:30不得在寝室从事游戏等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4)遵守考勤制度,周日至周四每天23:00后、周五至周六每天23:30后进入寝室需在公寓管理员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或校园卡并进行登记;严格执行寝室作息时间规定,无特殊情况、未经请假不得晚归、不归,建立值班查寝制度,强化寝室生活秩序。
(5)寝室成员现无纪律处分。
3.综合示范寝室
(1)每间备评寝室准备三张以上相片存档,相片要求:明亮、清晰的相机拍摄原图,拍摄角度板正,至少包括从门口到阳台角度相片一张、从阳台到门口角度相片一张、单人床位(或单侧两人位、三人位)一张。
(2)文明整洁:成员行为举止文明,寝室内务优秀,认真执行学生寝室值日制度,始终坚持寝室内务“每周一大扫、每天一小扫”。
(3)学风优良:寝室学习氛围浓厚,成员学习成绩在班级处于中上。
(4)和谐互助:成员团结和睦,互帮互助。
(5)安全有序:成员讲规矩、守秩序,积极配合当前防疫工作,寝室内无水、电、火、财产及人身安全隐患。
(6)寝室成员现无纪律处分。
4.学生公寓学雷锋优秀志愿者
(1)申请人积极主动参与学生公寓学雷锋志愿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
(2)现无纪律处分。
5.文明公寓创建工作积极分子
(1)在文明公寓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2)所在寝室文明、干净、整洁。
(3)现无纪律处分。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校、学院自律督导部成员、学生公寓自管委成员、班级宿管委员、寝室长、栋长、层长等。
四、评选程序
1.自主申报。各寝室、学生对照条件、结合自身实际,按要求填写相应申请表、汇总表(详见附件)或撰写申报材料,进行申报。
2.学工办审核。学院学生会自律督导部汇总本院的申报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后,于5月11日上交学院学工办、学生代表开会审核确定推选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后,将无异议名单报指定工作人员。
3.学校复核。学生工作部对各二级学院上报推选名单复核,并公示通过复核名单3个工作日。
4.发文表彰。
五、其他事项
1.严格要求。资料督导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数量、评选程序进行推荐。
2.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包括相应申请表、汇总表,申请材料以学院+班级+申请人/申请寝室命名。以学院为单位5月15日中午12:00前交给校自律督导部相应负责人陈思琪,电话:15115227325,邮箱:hnfnuxiaosuguanbu@163.com
3.对获奖的先进寝室颁发奖状、优秀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奖励德育分2分/人。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公寓先进寝室申请表
附件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公寓优秀个人申请表
附件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公寓先进寝室汇总表
附件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公寓优秀个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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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0日